本网讯(通讯员:汪青)5月31日下午,电子通信工程学院2016年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会召开,电子通信工程学院院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卢胜等7位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卢胜主持。
卢胜宣读了《安徽新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要求各位委员严格按照学校学位管理办法对2016届毕业生以及部分往届毕业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
学位委员会秘书李文瑾详细介绍了电子通信工程学院2014届、2015届补授学位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的过程及初步审核结果,与会委员认真听取了李文瑾关于前期梳理过程及初步审核结果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充分的评议,最后投票表决,同意498人可授予学位,2人暂缓授予学位,42人报请安徽新华学院学位委员会复议。
最后,卢胜宣读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并强调今后应进一步规范学位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学位评审对人才培养质量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审核:卢胜,责任编辑:汪青)